邮票记录新中国宪法历程


91邮票网 1970-01-01 08:00:00 浏览量:289

   自2001年以来,12月4日被确立为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选择这一天,是因为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的实施日。

   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制定过4部宪法,它们都曾登上我国的邮票画面。而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的一部宪法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也曾登上纪念邮资封的图案。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确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新型国家的架构。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以前,《共同纲领》起了临时宪法的作用。1999年10月8日,国家邮政局发行JF57《中央档案馆建馆40周年》纪念邮资信封一枚,信封左侧图案选择了馆藏档案珍品,其中就有毛泽东主席签批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文本。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布实施我国的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54年宪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加快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步伐,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年的12月30日,邮电部发行纪3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邮票一套2枚,邵柏林设计,胶雕套印。两枚邮票图案相同,均为女农民手捧宪法,男工人手指的方向和背景上国旗所指的方向一致,表示中国各族人民正和中国共产党及中央人民政府步调一致、同心同德地建设社会主义。画面设计简炼,有宣传画的效果。

   “文化大革命”期间,法律虚无主义泛滥,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遭到完全破坏,1954年宪法也已形同虚设。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二部宪法----1975年宪法,这部宪法极左色彩浓厚,内容简单、体系混乱、规范疏漏、文词含糊、用语草率,是一部很不完善的宪法。1975年1月25日,邮电部发行J.5《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邮票一套3枚,其中第2枚为“新宪法的诞生”。邮票由万维生、叶武林、邹建军、孙传哲等人设计,采用影写版印刷,图案为鲜花簇拥下的宪法及十面红旗。

   1978年宪法于1978年3月5日由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时值十年动乱已经结束,但“左”的影响依然存在,这部宪法既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又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邮电部于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当天2月26日发行一套3枚的纪念邮票(J.24),其中第二枚为“人民宪法”,图案为红旗掩映下的宪法文本、人民大会堂、鲜花等,由刘硕仁设计,采用影写版印刷。

   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它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随着社会发展和形势的变化,1982年宪法中的部分条款,后来又有修改补充,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颁布了4部宪法修正案。1992年12月4日,值现行宪法颁布十周年之际,我国发行一套编号为1992-2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992)》邮票,由卢天骄、潘可明设计,影写版印刷。画面为一对金色凤凰在广阔天地间由东向西,由西向东地围绕着宪法上下飞舞。“箫韶九成,凤凰来仪”,表达了设计者对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祝愿。这套邮票被广大邮友评选为当年的优秀邮票。

   文章来源:爱生活,爱集邮http://blog.sina.com.cn/ahwanghong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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